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的汇报
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民委××民宗发[2010]32号《××省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在全区广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区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散居少数民族10个,8702人。其中:土家族8543人,回族101人,满族10人,彝族8人,苗族6人,朝鲜族3人,侗族2人,黎族18人,壮族8人,蒙古族3人。我区少数民族居民主要分布在下谷坪土家族乡,该乡是××林区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全乡国土面积218平方公里,辖6个村42个村民小组,生活着土家族、苗族、彝族、回族、汉族等各族群众1907户67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4820人,占总人口的68%。其他少数民族居民主要集中在××林区三乡五镇。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及时加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根据“××牛街民族工作经验视频会”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精神,结合本地各部门实际,形成汇报材料,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党委、政府重视,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统一安排布署。
(二)、制定方案,确定目标,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活动目标清楚明确,活动内容具体实在,活动方式灵活多样,活动载体实用有效,活动范围覆盖全区,使整个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务求取得实效。
( 三)加强领导,整活力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力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做到活动有人管,事情有人抓。加大了该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统筹力度,调动了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共同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献策、出力,切实把工作推向前进。
(四)、加强宣传,扩大引响,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在一定的版面、安排一定的时段,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方法、新典型、新人物。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一个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五)、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召开了各种形势的座谈会、研讨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动员,民宗局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六)、以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创先争优”和扶贫帮困工作有机结合。我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我局全体人员,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在创先争优的活动中,下乡深入扶贫联系点,为贫困户和贫困大学生送去慰问金,争取资金为扶贫点解决人畜饮水、行路难等扶贫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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