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7-11-1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 [ 作者:sand ┋发布:sand┋时间:2007年6月11日 ]
广外大党〔2007〕19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校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2007年5月28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五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以下简称“辅导员”)建设,促进辅导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党〔2006〕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和政治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