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_代用名
承租方(乙方) :_ 代用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
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 甲方将位于五月广场 5#2640 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2. 租赁期为过年,从 2023 年4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月18 日止。
3.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
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 ! 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
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支付方式
1 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整〈大写过万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给甲方支付租金,签订合同之时乙
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三、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装
修装饰。
四、合同期内,物业费、电费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自
觉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处理。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好所有的设施(含电、门和下水道) 及周围环境,
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出
售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
还也必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