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方式下建设项目设计方选择的机制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小型工程以及很多私人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方的选择,采用的是直接委托的方法,由于信息不对称,这种方式不利于选拔真正有能力的设计方。本文针对国内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特点,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业主在选择设计方时的合理机制设计问题,并分析了不同能力水平的设计方在接受不同合同机制时的倾向,为业主选择出真正有能力的设计方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关键词:建设项目 设计方 选择 委托代理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龙头,工程设计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投资收益。为了提高设计质量,选出高水平的勘察设计单位,我国的《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施工、采购和勘察设计、监理三个方面须进行招标,其中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和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都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方。但是,建设领域中存在大量单项设计取费价格低于50万的工程和私人投资建设的工程。由于考虑到设计招投标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以及需要业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业主往往用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