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方式下建设项目设计方选择的机制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小型工程以及很多私人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方的选择,采用的是直接委托的方法,由于信息不对称,这种方式不利于选拔真正有能力的设计方。本文针对国内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特点,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业主在选择设计方时的合理机制设计问题,并分析了不同能力水平的设计方在接受不同合同机制时的倾向,为业主选择出真正有能力的设计方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关键词:建设项目 设计方 选择 委托代理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龙头,工程设计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投资收益。为了提高设计质量,选出高水平的勘察设计单位,我国的《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施工、采购和勘察设计、监理三个方面须进行招标,其中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和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都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方。但是,建设领域中存在大量单项设计取费价格低于50万的工程和私人投资建设的工程。由于考虑到设计招投标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以及需要业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业主往往用商谈后直接委托设计的方法选择设计方,由于无法充分了解设计方的私人信息(如真实的技术水平、工作的态度等),往往造成选择的设计方并不具备所声称能力水平,结果造成设计服务的结果不能满足业主的期望,最终损害业主的投资收益。本文利用博弈理论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为业主选择有能力的设计方以及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提供一种思路。
一、设计方选择的特点
设计方选择的特点主要是在于设计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与合同签订后的道德风险问题。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签约前的逆向选择问题是指进行交易前,交易的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具有的某些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可能影响后者的利益,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分配行为以及市场效率的降低[1]。具体说来,在工程项目设计方选择的过程中,逆向选择表现在业主无法及时识别潜在代理人(设计机构)的真实能力水平(隐藏信息)而导致低劣的设计机构获得设计合同。其中,工程设计活动的高度专业性以及业主与设计方的信息不对称是设计方逆向选择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设计工作是一项以脑力为基础的智力活动,即使是一栋简单的单体建筑,往往包括了建筑、结构、设备、节能等数个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特点,业主往往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来辨别有能力的设计方,因此与设计机构相比,业主处于信息弱势。特别是我国工程设计市场放开后,设计机构尽管发展迅速,但良莠不齐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其中不乏一些素质低下的设计机构和个人采用挂靠设计、出卖图章等手段承揽项目,导致业主在选择设计机构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逆向选择”问题。
道德风险是指当合同签订之后,设计过程中设计方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采用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如:工作不努力,施工现场服务不到位等),损害业主的利益来实现自身超额利润的需要而造成的投机风险[2]。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和设计机构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监督机制缺乏的条件下,利益目标的差异性。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设计实施的过程中,双方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都希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设计方有可能在契约签订前先承诺它的行动,而在实施时却偏离这个行动,即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设计阶段的监理还未能真正实施。这就意味着在设计阶段,第三方的制约监督作用很难实现,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业主很难观测到设计方的行动本身(如自身努力程度)。设计方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来采取“粗放设计”、“少用脑筋,多用钢筋”等方式来减少投入,特别是在出现设计质量事故的情况下,设计方往往以自然状态的不利条件(如地质条件不清、施工质量差、规范的准确程度)为理由,为自己的不努力行为辩解,让业主来承担自身不努力行为的后果。
信息经济学主要研究处于不对称环境中的双方,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达成均衡的社会契约。因此,业主在设计契约时可以利用这一理论进行机制设计,来缓解设计方的信息优势对自身的不利影响,诱使设计方显示自身的私人信息,从而选择出有能力的设计方并促使设计方在契约签订后能够努力工作。
二、设计方选择的模型分析
根据博弈论的显示机理,设计方选择机制设计(mechanism design)是一个典型的三阶段不完全信息博弈。首先,业主设计一个规则,吸引不同的设计方参加;然后,设计方选择接受还是拒绝招标方设计的机制,拒绝的设计方得到某个外生的保留效用(如设计别的项目);最后,接受机制的设计方根据机制的规则展开博弈行动。业主和设计方作为参与人都拥有不为对方所知的私人信息,双方意图通过参与机制设计,建立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从而达到自己追求的目标。因此,我们假设业主设计了一组的合同条件让设计方选择,业主在签约前不知道设计方的真实能力水平 EMBED Equation.DSMT4 ,业主只知道 EMBED Equation.DSMT4 分布于 EMBED Equation.DSMT4 ,其中 EMBED Equation.DSMT4 代表能力水平低的设计机构, EMBED Equation.DSMT4 代表能力水平高的设计机构, EMBED Equation.DSMT4 的概率密度函数是 EMBED Equation.DSMT4 ,分布函数是 EMBED Equation.DSMT4 [3],业主希望通过观察设计方的对合同的选择来判断设计方的实力水平。设计方的努力水平 EMBED Equation.DSMT4 ,设计方的努力水平一般是不能观察到的,我们仅能观察到设计方努力所产生的效益(如造价的节省、周期的缩短),设为 EMBED Equation.DSMT4 , EMBED Equation.DSMT4 的直接所有权属于业主, EMBED Equation.DSMT4 受设计方努力水平和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EMBED Equation.DSMT4 , EMBED Equation.3 是设计方的努力水平,由设计方控制; EMBED Equation.3 是外生随机变量(如自然环境、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前期工作的深度、施工方的努力水平等)的影响, EMBED Equation.3 服从正态分布,即 EMBED Equation.3 ~ EMBED Equation.3 。 EMBED Equation.DSMT4 [4]。工程实际中业主往往可以看作是风险中性的,因为相对于设计方来讲,业主的财力一般比较雄厚,工程实际中一些重大风险,如不可抗力、物价上涨等风险往往由业主负担,业主的决策偏好取决于期望。而设计方是风险厌恶的。因为相对于业主,设计方的财力较弱且法律法规对设计师职业责任的惩罚使得设计方一般倾向于回避风险。
业主一般考虑线性激励合同: EMBED Equation.DSMT4 (工程实际中,这一合同形式常常体现为业主按一定比例对设计方造价的节省和工期的缩短支付奖励),其中 EMBED Equation.DSMT4 代表 EMBED Equation.DSMT4 类设计方的固定收入; EMBED Equation.DSMT4 代表 EMBED Equation.DSMT4 类设计方分享的产出份额(激励系数),由于业主是风险中性,业主的确定性等价值为:
EMBED Equation.DSMT4 = EMBED Equation.DSMT4
假设设计方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特征: EMBED Equation.DSMT4 ,设计方的努力成本是 EMBED Equation.DSMT4 ,设计方的实际收入 EMBED Equation.DSMT4 ,设计方实际收入除去风险成本后的确定性等价值为: EMBED Equation.DSMT4 (1)
业主在设计合同机制时面临两类约束,1)激励相容约束(IC):由于信息不对称,如果让设计方选择委托人——业主所希望的努力行动,必须使其所得到的期望效用不小于他选择其它行动所得到得期望效用。2)参与约束(IR):如果让设计方选择该机制,必须使其得到的期望效用不小于他在不接受这个机制时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 EMBED Equation.3 (保留效用)[5]。
因此,业主与设计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能被表示为
EMBED Equation.3 (2)
约束条件 EMBED Equation.DSMT4 (3)
EMBED Equation.DSMT4 (4)
对(3)式求导数,可得: EMBED Equation.DSMT4 (5)
EMBED Equation.DSMT4
将(1)中导出的 EMBED Equation.DSMT4 表达式代入式(2),业主与设计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能被简化为:
EMBED Equation.3 s.t. EMBED Equation.DSMT4
EMBED Equation.DSMT4
上述规划问题的哈密顿算子为:
EMBED Equation.DSMT4
上述问题最优的必要条件是:
EMBED Equation.DSMT4 (6)
EMBED Equation.DSMT4 (7)
由(5)(6)(7)整理可得 EMBED Equation.DSMT4 为
EMBED Equation.DSMT4 EMBED Equation.DSMT4
EMBED Equation.DSMT4 (8)
EMBED Equation.DSMT4 (9)
EMBED Equation.DSMT4 (10)
由上式可知: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业主设计的最优合同应该包括三部分:一是成本补偿 EMBED Equation.DSMT4 ,是对设计方保留收入和所付出劳动的报酬;二是风险补偿, EMBED Equation.DSMT4 ,是对设计方风险态度的补偿;三是信息租金, EMBED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