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管理责任书
致:﹍﹍﹍﹍﹍﹍﹍﹍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派遣至贵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按照贵公司的要求管理、实施贵公司指定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贯彻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强化管理要求,保障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本人自愿签订本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1.1本人受劳务公司指派,担任贵公司指定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管理、实施等各项事宜。
1.2工程的具体地点、项目内容等,按照贵公司在工程开始前向本人发放的工程图纸预算、材料确认表进行确定。
1.3 工程的具体质量标准,按照贵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4 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费用等,按照贵公司在工程开始前向本人发放的《工程发包表》确定。本人一经签署《工程发包表》,即视为本人知悉并认可《工程发包表》所载全部内容。
二、项目经理责任及义务
2.1本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本人以及所管理的施工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2.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并保证所管理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贵公司针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要求、质量管理、形象环境管理、工期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否则,贵公司有权根据制度规定处罚本人。
2.3在施工过程中,若本人或者所管理的施工人员遭受或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2.4本人承诺:不得作出任何损害贵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行为,否则贵公司有权要求劳务公司终止对本人的委派,将本人退回劳务公司,并要求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且保留追究本人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2.5本人承诺:在未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本人不得私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的管线,或者私自改动煤气设施,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本人全部承担,贵公司有权对本人进行处罚。
2.6本人承诺:本人不得将工程交由他人管理或实施,否则贵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并有权要求劳务公司终止对本人的委派,将本人退回劳务公司,并要求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7本人承诺:未经贵公司书面授权,本人不得收取客户工程款或其他任何款项,否则贵公司有权要求劳务公司终止对本人的委派,将本人退回劳务公司,并从其任何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本人私收款项的200%。该等款项不足以弥补贵公司损失的,本人应负责赔偿补足。
2.8本人有权对贵公司指派的工程监理、设计师进行投诉。
2.9本人因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良好而带给贵公司的回头客,或本人推荐介绍的施工工程,本人有权要求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三、项目经理职责
3.1开工前准备
3.1.1工程开工前,本人应主动向贵公司领取经客户确认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报价、材料确认表等,并对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报价进行审核确认后与贵公司工程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经本人对图纸、工程预算报价审核后的工程开工后再发现错项、漏项等造成后果的,所增加的成本、工期、连带责任等一切后果,全部由本人承担。
3.1.2工程开工前,本人必须对所管理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细则》、《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形象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等工程管理制度。若本人或所管理的施工人员违反贵公司内部规范及相关制度,贵公司有权处罚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1.3工程开工前,本人应做好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物品应当制作书面清单,由客户签字认可后上报至贵公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3.1.4本人负责办理客户所在小区装修许可证及工人出入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硬性收取装修公司装修押金,经本人申请并经过贵公司书面批准后,此费用可由贵公司先行垫付,竣工结算时,贵公司有权在任何一笔应付本人的款项中扣除,再由本人负责要求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退回此费用。若此装修押金因任何情况不能退还或不能全额退还,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公司可在任何一笔应付本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3.2施工过程
3.2.1本人承诺:严格按照贵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报价管理工程并进行施工,严格使用贵公司标配材料或者规定使用材料进行施工。
若本人或所管理的施工人员违反贵公司施工、用料相关规定,贵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将违规施工处无偿拆除返工,并有权处罚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2.2本人承诺:严格管理工程,并保证遵守工程所在地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的管理规定,否则产生的后果及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3.2.3本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本人应对所管理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且贵公司有权依据所制定的制度进行处罚。
3.2.4在工程未竣工之前,本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的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3.2.5在所管理的工程竣工前,非因贵公司原因导致本人不再负责管理该工程的,贵公司有权不再向本人或劳务公司支付所有未付、未结款项。因此造成贵公司及客户其他损失的,贵公司有权向本人追偿。
3.2.6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在管理工程期间,不得在其他公司管理、承包或私接工程,否则贵公司有权将本人退回劳务公司,并有权不予支付全部未付款项。
3.2.7本人负责编制中期预算及竣工结算单,贵公司应予以协助。如出现漏项、错项等情况,应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3工程工期
3.3.1每一工程的工期以《工程发包表》确定,《工程发包表》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则视为本人已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认可该工期,除不可抗力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工期延长的情况外,本人应保证在《工程发包表》中确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工期不得延长,否则贵公司有权依据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对本人进行处罚,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3.2因贵公司原因导致工期延迟的,本人在得到贵公司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因此而要求贵公司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3.3如果工程项目有变更事项,本人必须及时与贵公司联系,填写《工程变更单》,并要求贵公司及客户签字确认,经贵公司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本人未经贵公司及客户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工程项目的,视同本人无故拖延工期,由本人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3.4工程验收
3.4.1本人应按照贵公司ERP中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在规定的施工验收节点向贵公司申请组织验收,并积极协助贵公司及客户进行验收。
3.4.2本人所管理的工程经贵公司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须进行验收单验收合格签字;验收不合格的,本人应当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如返工造成的材料费与人工费等,由此造成贵公司对客户违约的,本人应负责向贵公司赔偿。
四、工程监理
4.1贵公司有权向本人所管理的工程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有权随时对工地进行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本人及所管理的工人未按施工工艺、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的,本人应当进行整改,且贵公司有权按照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对本人进行处罚。
4.2针对工程监理提出的问题,本人承诺严格按工程监理的要求按时保质整改完成,否则,贵公司有权按照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对本人进行处罚,并由本人承担由此而给贵公司及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材料领用
5.1对于工程所需材料,由贵公司按照工程预算配备,本人应严格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流程向贵公司领用定额材料,未按照公司定额标准进行领料的,贵公司有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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