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协 议 书
甲方: 临汽人民公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
就租赁临沂人民公园场地举办活动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申请使用甲方所属临折人民广场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
为: ,规模为: 3
乙方不得更改或扩大,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二、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筹备时间为 ),共计 天; 签订本协议书时乙方需
交纳安全和设施质量保证金金 元,使用前三天以现金或支票形
式一次性付清。待活动结束后,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无任何设施损
坏或安全事故,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场地使用卫生清理费 元整
(大写: ); 活动用电一次性交纳 元(大写: )。
四、乙方使用场地期间必须保持所场地的环境卫生,爱护并合理
使用广场内的各项设施; 使用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
验收不合格,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五、乙方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必须具备合法的安全手续和完善的
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如造成广场设施设备损坏丢失、游客人身
伤害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因此对广场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终止本协议,并扣除全部保证
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使用时间等内容的
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
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
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5、对乙方开展的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协助乙方做好广场的公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