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条或第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