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部分协议书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市区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第二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为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第三条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第六条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第七条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第八条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第九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第十条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第十三条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项办法解决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