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山东**有限公司
为了盘活资产,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部分机器设备。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在设备租赁合同生效后3日内,按《租赁资产明细表》所列机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向乙方移交资产,并现场办理机器设备的交接手续。机器设备的技术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可随时办理手续借用。租赁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间,租赁费每年***元(金额大写:**元整),分四次付清,由乙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支付。乙方应保证按期支付租金。
3、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作为财产抵押。并负有对租赁设备妥善使用及维护、保养、保管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
4、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使用租赁设备的行为,享有监督、检查权。发现乙方存有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租赁设备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提前收回资产。
5、租赁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设备进行大修理或技术升级、更新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