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元;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第一年房租和房屋押金总计: 元;第二年租金,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支付给甲方,每半年租金合计: 元。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期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宽网、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宽网和物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