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监督单位
7
施工单位
8
施工范围
9
基本情况
工 期
承包方式
质量目标
10
工程概况
建筑
规模
占地面积
3884㎡
建筑面积
17036㎡
层 数
主楼18层,附楼3层
建筑檐高
57m
标高
±0.000
21.400
室外
基底
-7.100~-5.7000
建筑功能
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基础形式
桩基
综合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坑壁的土体情况,结合拟建基坑规模、重要性等,本基坑支护方案为基坑采用放坡,边坡采用土钉墙锚喷支护。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人工配合清除基底预留土层。
二、施工部署
根据降水观测情况,满足开挖条件后,开始按由西北向东南的走向开挖。采用三台反铲挖掘机,20辆翻斗运土车,一台汽车吊(人工清理基底土层时吊运基坑内土体),具体步骤如下:
三、操作工艺
3.1 土方开挖工程
3.1.1 先放好坡顶线、坡底线,经复测及验收合格后开始开挖。
3.1.2 机械挖土分三大步进行,预留20cm土层人工清理。
3.1.3 第一步先挖去面层渣土层至自然地坪以下2m,自西北向东南方向进行,开挖时边坡预留20cm人工清理。再挖至基坑中心基土至-3.0 m,四周预留8 m,做土钉墙锚杆施工的作业面,随挖土随休整边坡,并进行边坡土钉墙施工。待第一步土钉墙混凝土达到允许强度(一般在土钉墙混凝土喷射完成后12h),挖除第一步四周预留的作业面土层,随挖土随休整边坡,并进行边坡土钉墙施工。
3.1.4 第一步挖土结束,待土钉墙混凝土达到允许强度后开始第二步开挖。挖土机回到第一步开挖起始点按第一步行走方向进行第二步开挖至-5.550m,施工人员同时做好边坡休整及土钉墙施工。
3.1.5第二步挖土结束,待土钉墙混凝土达到允许强度后开始第三步开挖。第三步开挖至-6.950m,随挖土随休整边坡,并进行边坡土钉墙施工。
3.1.6 在开挖至坑底50cm以内时,测量人员抄出50cm水平线,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楔,在基坑内抄若干个基准点,拉通线找平。
3.1.7 马道宽度4 m,坡度15°,马道收口时采用两台挖土机倒出大部分马道土体,剩余部分采用人工清理,吊车吊出,支搭脚手架进行土钉墙施工。
3.1.8 机械挖至最后一步时,测量人员随即放出基底边坡线及基槽钎探点位,开始进行基槽钎探施工。
3.1.9 钎探完后进行基槽验收,合格后开始由人工挖除20cm预留土体,用尺量好50cm标准尺杆,随时校核基底标高。并在清理好的基底上放好槽边线。人工清运土体时倒退进行,若手推车不得不在挖好的基底土上行走时,必须垫好木板或厚铁皮,不得扰动基底土。
3.1.10 基槽平整完后,随时覆盖帆布,防止基底土水分蒸发损失,导致土体膨胀,并及时进行垫层等下道工序的施工。
3.1.11 施工中对标准桩、观测点、管网加以保护,发现其他情况及时申请有关部门处理。
3.1.12 为防止地下水及雨水浸泡槽底,沿基坑边30cm外预留50cm宽临时排水沟,且在转角处设临时积水坑,每一坑内配备一台抽水泵,随时抽干坑内积水。
四、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项
序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 验 方 法
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内
地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
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
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
和楔形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五、主要管理措施
5.1 安全管理及防护技术措施
因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面积17036㎡,按照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手册、程序文件严格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现场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及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保证无重大事故。
场内按各阶段施工情况在进出口和危险区域挂宣传画、色标、标牌及标语,各种防护部位防护到位。各种标牌应挂齐,并挂在醒目的位置处,符合OHSA18001标准。
5.1.1 基坑的防护
5.1.1.1 土方开挖要探明地下管网,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1.1.2 在距基坑边0.6m周围用φ48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柱间距4m,高出自然地坪1.8m,埋深0.8m。距基坑边0.5m砌120砖墙30cm高,中有240×240砖柱间距6m。基坑上口边1m范围内不准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在锚喷支护上口5m范围内不许重车停留。各施工人员严禁翻跃护身栏杆。基坑施工期间设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标志。
5.1.2 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基坑内乱丢杂物,向基坑下传递工具时要接稳后再松手。
5.1.3 坑下人员休息要远离基坑边及放坡处,以防不慎。
5.1.4 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人员尽量远离施工机械,如无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员,待回应后方可接近。
5.2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5.2.1 在施工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治保会、社会综合治理小组,设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并建立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5.2.2 施工现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武汉市《消防条例》,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同时将消防保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评比。
5.2.3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和考试。坚持每月和重大节日、社会政治活动前教育一次,学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2.4 现场采用非易燃材料做临设,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室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5.2.5 易燃等物品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等危险品操作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禁止与电气,电焊等明火作业交叉操作;
5.2.6 加强现场明火资源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统一由保卫负责人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
5.2.7 现场设吸烟处,在明显的位置贴吸烟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处,现场其他地方禁止吸烟;
5.2.8 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及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操作;
5.2.9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统一由保卫人员检查、维修、保证器材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移、乱用;施工现场道路宽度不低于3.5m;
5.2.10 对现场的要害部位及成品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