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报告
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特色,也是中华民族 5000 年灿烂文化的丰碑。岭南中医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群众基础良好。在国家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有关部、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深圳市卫生、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中医资源配置有较大投入, 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科教工作成绩斐然,中医行业管理力度加大,基础内涵建设得到夯实,中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管理体制改革、医德医风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部分指标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
1. 中医立法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历届国家领导人一贯重视中医药工作,并把发展传统医药载入我国《宪法》。早在 1985 年中央书记处《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明确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199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又把中西医并重列为新时期三大卫生工作方针之一。2006 年 1 月 5 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中医药强省大会,做出了建设“广东中医药强省”的战略决策,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