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2016年度招标工作合作机构之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代理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2016年度物资采购、工程投资、咨询服务类部分项目招标。
三、合作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招标代理工作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16年12月31日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招标方案核准文件,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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