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好会计、出纳人员。会计、
出纳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二、建立收支明细账目, 所有活动收入支出必须严格实行登记,
不得随意涂改,保持帐面详细清楚,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
三、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将现金收入存入银行,场所内存放现金不
得超过 500 元。因不遵守规定造成现金丢失的, 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并赔偿损失。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场所内所有开支必须经负责人签字同意
后方可报帐。数额在过万元以上重大开支事项, 还必须征得场所民主
管理小组同意。
五、报帐人必须持正式发票,写明日期、品名、单价、数量、事
由,并有经手人签字,经场所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帐。
六、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严格照章办事。对不符
合要求、手续不全者,坚决不予报帐。
七、财务开支坚持节约原则,严格统一管理,努力做到少花钱、
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并自觉接受场所民主管理小组监督。
八、场所内财务实行一月一结帐、一季度一汇总。同时,场所每
季度收支情况要按时上报市民宗局。
人员管理制度
一、场所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政策法
规,遵纪守法,爱国爱教,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
二、所有人员不得参加“法轮功”等收教组织活动,不得到场所
外非法传道、传教,更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教职人员必须做到注重仪表、仪容,胡冠整洁,礼瑶待客,
搞好典内清洁卫生,法器、香、纸、烛摆放有序,树立良好形象。
四、教职人员要按照教规教仪坚持做好早、晚功课和各类活动,
规范礼仪。
五、场所内常住人员必须报市民宗局备案。新增常住人口必须报
市民宗局审查同意。
六、场所负责人因事离开石首境内时间超过 3 天的,必须向市民
宗局请假。其他人员外出必须经场所负责人审批。
七、场所内必须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人数较少的设立民主管理
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实行民主管理。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场所内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接受有关防疫部门
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在其监督指导下
做好本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二、场所要根据人员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体检,
做好和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三、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必须通过正常渠道采购符合卫生标准的
生活用品,预防肠道传染病、防止食物中毒。场所炊事人员必须身体
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四、要多向场所内全体人员宣传卫生知识,增强健康意识,培养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五、定期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在年末及季节交蔡时
要进行一次卫生清理,进行严格的消毒。
六、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发生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立即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民宗局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场所全体人员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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