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天津市家居定制商品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基本情况
序号
商品名称
产地
材 质
颜色
辅 料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条 测量、设计及费用
1、测量、设计图纸(详见附件)。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小区物业、水、电、气、暖的装修规定,甲乙双方须签字确认。如需更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测量、设计图纸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2、相关费用:
(1)测量、设计费: 元
(2)运输、搬运费: 元
(3)安装费: 元
(4)其他费用: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定制商品总价款。
□乙方在签约时支付定金 元(不得超过商品总价的20%),余款 元在货物交付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货物交付、安装时间
□乙方自提:提货时间 ,提货地点 。
□甲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定制商品:安装时间 ,安装地点 。
定制商品至指定地点时,乙方应按时接收,同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定制的易损商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等),乙方在接收商品时,须当场检验查收,无误的应签收;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书面确认。实木制品(实木贴面、封边、实木地板等商品)和天然石材存在自然色差及不同纹理是不可避免的。艺术玻璃图案比例、人工色差与样品略有差别,均属正常现象并非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保修期
1、定制商品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甲方对定制商品实行三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定制商品的 “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甲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乙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3、在保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出维修通知的5日内,派专人免费维修。对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服务,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定制商品验收
定制商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当自安装、调试完毕起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应书面确认;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场提出,双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即时予以修理、更换、退货处理。
在部分或全部商品安装完毕后,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货物需要多次拆卸、安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安装完毕,因此造成的运费、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2、违约超过 日的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3、乙方违约退货,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经法定家居定制商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定制商品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费等损失,并承担总价款 %的违约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