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设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 服务项目进行设计。
二、委托费用:
项目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
委托期限: ,自
四、付款方式:
受托单位信息
公司账户:
开户行:
账号: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应该保证设计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设计内容中如果涉及到图片版权问题,乙方需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图片版权购买事宜。否则乙方承担因图片版权纠纷引起的所有赔偿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在付清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3、甲方发现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设计作品,结算时甲方可按照逾期每天0.5%的合同总额扣除乙方设计费;
4、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5、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在甲方未付清费用前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相应款项;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0.5%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时间进行作品设计。
5、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