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公路管理站
关于公路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有效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减少道路扬尘,进一步改善周边空气质量。
二、 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三、 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在非结冰期,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清扫设备应全部上路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在道路结冰期,各单位要加强人工清扫力度,温度大于零度后主要道路要加强侧冲和洗扫保洁力度。
(三)加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料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工地要做到分段施工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便道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上述单位应停工停产。
(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损坏路段有扬尘的,要及时洒水降尘。
(五)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对边沟内落叶及其他可燃物要进行及时清理,严禁点火、焚烧落叶及其他可燃物。
(六)三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七)公路绿化施工时,要求挖坑、栽植同时进行,挖好树坑后,当日立即栽植;不能及时栽植时,采取喷水或工程织布覆盖的方法避免扬尘。树坑封好后,土埝要方正整齐,利于日后浇水。栽植后的树木要求成排或成行美观整齐。
(八)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必须穿着制式服装,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中心养护人员要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九)站及各中心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公路站,公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