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和方,淮阳县陈州汽车大修厂 以下简称甲广
承租方,北关清真寺玻璃店 、 程金财。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 。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清风路东段北例,陈州汽车大
修厂的厂房 20 间,以及所有厂区空地和附属小房,房地具体位轩
以图纸标注范围为准,出和给乙方作商业生产经党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和约定
租赁期暂不确定,甲方如无须要双方意向为长期租赁,但需每年初
签定合同,然后四方将房屋和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始终有该房
地的优先续订合同权
双方约定甲方因再生产或开发需要,租赁年限内需收回房尾的,提
前两个月告知己方,乙方应配合四方工作需要,无条件退回租赁的
房屋和场地。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 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多退少补。
乙方因生产经党需要,需投资改建三房,措建附属建筑工棚,建轩
栏扩增必须经转广同意,自愿投资部分,与四方无关,但合同期清
或甲方收回房屋时根据需要,需保留使用的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无条件收回房屋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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