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墅镇山青路绿化施工合同甲方莱西市南墅镇人民政府乙方青岛杰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绿化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地址南墅镇驻地二工程内容南墅镇山青路绿化东起水黄路西至水晶路路段两侧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实结算四造价标准经双方协商本工程绿化标准为在保证绿化效果的基础上总造价控制在175万以内大叶女贞6cm700棵226元棵蜀桧H25m700棵183元棵木槿4cm2000棵63元棵紫叶李4cm2000棵100元棵樱花4cm2000棵97元棵紫薇4cm2000棵97元棵龙柏球L90cm1700棵97元棵剑麻H05m850棵15元棵金叶女贞球L90cm850棵39元棵紫叶小檗H03m180000棵075元棵金叶女贞H03m90000棵065元棵小龙柏H03m90000棵365元棵五工期工程自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4月15日工期为31天六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苗木成活率95以上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绿化工程验收规范进行评定验收七甲方权利及责任负责按时向乙方技术交底负责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单位驻工地代表代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管理负责组织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鉴定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负责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必须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异议甲方及时提出乙方及时整改甲方负责清障协助乙方地形整改八乙方权利及责任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对因违章操作或施工不规范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负责做好工程验收前的施工现场档案准备等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划遵循立体密集混交的要求高标准进行绿化绿化树木数量及规格按照附件标准执行确保绿化效果附件中树木规格为栽植当时树木规格若有数量规格不足或最终价格超出问题由乙方负全责负责在工程竣工后两年的养护保栽保活出效果苗木成活率95以上九结算方法本工程按实结算套用2005年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青岛市工程结算材料汇编按实结算工程最终造价以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苗木损耗不计反季节栽植费用不计十付款方式第一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年工程竣工养护期满后剩余20付清若需地形整理由乙方负责实施并经双方现场共同确认款项另行结算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莱西市南墅镇人民政府乙方签章青岛杰宇环境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议签订地点莱西市南墅镇人民政府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