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道足球球队规章制度(暂行)
第一条 性质宗旨。
l 性质:非营利、大众化、以娱乐健身为主的业余足球球队;
l 宗旨:阳光、绿色、和谐、友情、民主、快乐、健康。
第二条 管理机构。领队一名;财务管理员一名;财务审计员一名;作风纪律检查员一名;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二名。
第三条 入队条件。凡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球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球队统一领导,热爱足球运动有一定足球技术基础者,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国籍,自主自愿,主动申请报名,均可加入球队。
第四条 吸收新队员办法。
l 新队员经三场比赛考察,球队队员集体研究表决,超过一半队员同意,可正式成为队员。
l 根据新队员实力、状态和球队总体要求参加比赛。
第五条 场上安排。
l 队长负责本队队员上场位置\比赛时间\人员调整。
l 队员上场时间及主力位置确定遵从如下原则:是否始终关心球队的发展;是否长期坚持参加球队各项活动;是否有良好的敬业态度;是否有顽强的比赛作风;是否有充沛的体力;是否有超前的意识;是否有较好的技战术素养;是否能第一时间传出脚下球;等等。
第六条 责任义务。
l 全体成员团结同心至力于球队全面发展建设。不利于球队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球队发展的事不做。
l 全体成员必须服从球队统一管理,服从球队统一工作安排。
l 参加比赛队员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
l 全体成员要注意礼节礼貌,处处体现出球队整体素质,成员高雅风度,努力提升球队整体形象。
l 每个参赛成员在每一场比赛后交纳20元比赛费用。
l 全体成员都有权力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l 全体成员都有义务向球队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 日常管理。
l 基本要求。在不影响本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等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l 比赛信息。队长至少提前二天在网上公布比赛场地、时间及要求。
l 组织安排。各队根据比赛要求提前组织好各自队伍,确保队伍整齐,准时入场。
l 请假规定。队员收到比赛通知后,要及时、明确回应能否参加比赛,或可能参加比赛,以便队长做出相应的人员安排。无故不请假超过二次,按自动退出处理,会费不退。
l 每名队员每天至少保持20分钟时间在网上同群中队员进行沟通。严禁隐身上网,严禁上网不发言等事情。
第八条 违纪处理。
l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行为道德卑劣、素质低下者将被球队除名。
l 不服从统一安排,甚至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公开说或做与球队发展不利的话或事,严重者,将被球队除名。
l 不按时交纳会费,给予停赛处理;两次不按时交纳会费,按自动退出处理。
第九条 奖惩制度。
l 对球队发展有重特大贡献,将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l 比赛当天晚上,在网上开展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