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出租方愿将自有资产租赁给承租方使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互串、互利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 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低值易耗品〈见附表)。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自二 00 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 00 七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
三、 租赁费用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 37 万元,租金按季支付,己方在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给租金 9. 25 万元,特殊情况延期不
得扼至季度末。
四、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出租方足额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承租方在租赁
期内应正常使用租赁财产,保证租赁财产的完整,并不得
转租。
2、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物的修缮与维修并承担相
应费用。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需征求出租方同
3、 ”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出租方无权干涉。出租
方应为承租方调协好周边关系,为承租方创造一个良好的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