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收 楼 通 知 书
尊敬的 室业主 (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购买我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 】栋【 】室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我司并于 年 月 日向您发出了该物业的《交付通知书》,但您至今未能亲临办理收楼手续。为确保您顺利入住该物业,我司再次提醒,请尽快携带以下文件亲临 办理相关收楼手续。
请在交房时携带下列文件资料:
1、交付通知书;
2、我司开具的全部购房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名所有业主均需带齐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业主请带户口簿)。
4、《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或原件。
5、其他资料:
(1)属联名购房,若只有一位业主前来收楼,必须带齐其他业主的收楼委托书(该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2)属公司购房,若派职员前来收楼,必须带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若业主委托他人收楼,须带齐经公证处公证的业主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成年人业主请监护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证明监护权的相关文件原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温馨提示:
1、本《催收楼通知书》不构成我司对该物业交付日期的变更,该物业交付日期仍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或《交付通知书》通知的收楼之日为准。
2、依照《商品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