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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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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缚 上传于:2024-06-01
信访调研报告 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型、大量惠农政策的兑现落实、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农村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认真分析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促进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目前的现状 二、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以及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综合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干部自身作风存在问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政策兑现时不能正确规范程序,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政策不清,群众对集体事务和财政收支问题等有疑惑、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造成群众想通过上访获得知情权。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有偏差,作风不民主,沿袭过去的传统方式方法,集权思想严重,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别农村组织形同虚设,长期不召开会议,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不透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垮,造成矛盾升级,导致激化。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太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许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色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政府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等等。 三是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的认识不够全面。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便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再加上部分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己观念,向政府施加压力,导致越级上访、重复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政府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臵政策的误导。在现实“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出现信访案例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考核扣分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导致重复上访。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手段、信念和灵魂发生了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更多人宁信访而不信法,从而形成对信访的依赖。再加上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煽访、串访、借访敛财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将《信访条例》提升为法律层次,逐步来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信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参谋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同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变现行的领导和信访部门一听信访就不问青红皂白,训斥下级责令接人,而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能正确教育引导信访人。另一方面改变信访稳定考核机制,确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稳定的一票否决,在职责范围外的则不予追究。 (二)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广泛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畅通、两个规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对非正常上访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维稳信访、涉法涉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受理,案结事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无限诉求访等现象。 信访调研报告(二) 当前,农村信访稳定工作与以往相比,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处理难度更大。把握关键,找准矛盾切入点,健全机制,正确解决和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农村稳定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民的整体素质较低和法制意识淡薄。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低,无法接受和学习新知识。有的村民在遇到计划生育、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等纠纷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抱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心理,以聚众闹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二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薄弱。当前,大部分农民仍以基本农业种植等为主,城乡之间、村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少数人因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范,甚至铤而走险。有相当一部分的村级组织以前完全靠收取各种规费维持运作,税费改革后,很快“断炊”,因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无钱办事,影响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无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直接影响村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不满情绪。有的村级财务公开不具体、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村务、财务工作情况。有的在落实特困救助等优惠政策是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有的“白条充帐”,列支不合理的开支,扰乱了财经秩序,激化了干群矛盾。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五是群众对上访认识上有偏差。部分群众通过上访解决了一些合理的诉求,也有极少数群众产生了误解,视各级组织的关心为软弱,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哪怕是违背原则和政策的无理要求,也屡揪不放、逐级上访。 归纳起来,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土地征用善后问题;二是村级财务问题;三是因新旧政策不一致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弱势群体生活困难问题;五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风问题。而在处理这些问题上也暴露出我们工作和体制上的一些不足。其一,责任分工不明确。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而且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稳定一方的责任。然而许多地方仍然是各行其是,有利纷争,见难就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其二,政绩考核不科学,对维稳工作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出问题不处理。没有做到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关口前移,没有着力在预防上下功夫,以至于许多本可避免的没有避免,导致工作被动。二是出了问题不愿意处理。社会稳定工作说起来麻烦,处理起来棘手,不容易出成绩,费力不讨好。因此,很多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心理上不愿意插手不稳定工作,唯恐陷进去拔不出脚,脱不开身,影响个人的形象。三是工作成本高。很多基层领导和相关同志对群众不断上访、越级上访都比较头疼,深感稳定压力之大,都要投放很大的精力、物力和财力来确保社会稳定,稳定成本高得惊人。 对策及建议: 1、抓紧建立科学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运行机制。第一,要坚持“关口”前移,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从强化基层,强化基础,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入手,研究、探讨、落实农村稳定工作的预防措施,力求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高效的处理机制。对各种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分类,搞好协调分工,明确处理程序、处理时限、工作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落实下去。第三,奖罚分明,建立全程的评价激励机制。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产生、处理、结局等各个环节进行评价,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哪个环节做得好,就予以表彰。将农村稳定工作与干部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鼓励更多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第四,大力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一是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方面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要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要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第五,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要把工作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班子,夯实党支部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要把一些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有威望的老同志组织起来,建立村民小组、村委会以及乡镇三级调解组织。三是要加强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把一些责任心强、热心帮助他人的党员干部选为治安信息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第六,大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要建立农村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与村委、村委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要层层签订稳定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同时要建立奖励机制,把稳定工作责任与与奖惩挂钩,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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