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要求承包宁波高新区梅墟新城南区 SA-12-2 地块项目
13#、11#、7#楼工程钢筋小料制作,经过双方协商,确保工程顺利按
时完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订以下条款。
、 承包内容
乙方自备调真机、弯筋机、13#、11#、7#楼所有中6.5、中8、
由10,钢筋小料制作、原材料吊装,安放整齐,成品简挂牌安放、
整齐,板筋、加筋、不能重和登放置,及时清理每层小料多余钢筋,
必须按反样单印料,确保数量正确。
二、 承包价格
按进料实际用量计算, 完成承包内容后每吨过佰喜拾伍圆整(机
器费包含在内) 每次进料、甲方确认复印给乙方,以备乙方结算依
据。(甲方提供切断机一台,如三级钢外调直,不扣钱、但卸车、清
点数量弯构,由乙方负责到位)。
三、 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同时配合其它工种,保证安
全,质量前提下,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四、 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付完成工程量的 50%,余款屋面雁完成后二个月内付
五、 安全生关、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上班必须带好安全帽,
如违章作业,或明知危险不及时修正,所发生事故医疗费用由乙方
承担与甲方无涉。所有进场工人必须带身份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