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使“ ”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将 省 市(县、区)的“ ”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 元/株供应产品。
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订代理合同或供货。
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甲方不得干涉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