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06936
名词解释
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
行政仲裁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中调解,作出判断和裁决。
行政复议 :是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依法向指定的部门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建设法规体系 :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5.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执业资格制度 :是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投标人 :是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
公开招标 :即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它是面向全社会的招标。
邀请招标:即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来自百度,在书本中第一页里,建设单位指为业主)
建设工程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说,建设工程质量仅指工程实体质量,它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广义上的建设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建设参与者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它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征性的综合要求。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9.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受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允诺。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自身原因而遭到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有两点需注意:1.提出索赔的主体可是承包方,也可是发包方;2.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与一般商务合同索赔不完全相同)
简答题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答: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是:(1)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共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各包含若干环节。(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包含投资意向、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六个环节。(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包含规划、征地、拆迁、保建、投标招标五个环节。(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包含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五个环节。(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包含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两个环节。(5)终结阶段。包含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两个环节。
我国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余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而取得,需要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也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通过国家出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然后按合同规定的年限与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又国家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虽然不向国家支付出让金,但在城市要承担拆迁费用,在农村和郊区要承担土地原使用者的补偿费和安葬补助费,其他标准由各县、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出让或征用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两千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出让或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内的土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或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征用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 在实行监理的工作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Answer:业主和承包商实际上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我国习惯将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称为承、发包合同关系。业主和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但是这种监督和管理必须符合法律(包括合同)文件和实际情况。还有一个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不能与承包商有任何的经济关系。
现阶段我国必须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哪些?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遵循什么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业主)提交工厂建设建立档案资料
8. 简述我国关于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规定。 答: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资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在我国,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哪些原则? 1、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呀2、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4、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我国城市规划的方针是什么? 1、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2、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哪些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的设计? 答: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和今后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抗震设防地区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建筑、统建的住宅及乡镇企业的生产、办公用房,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我国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是什么? 答:我国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是:1、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1、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负责;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 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施工现场人身安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管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保护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如决策、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人员素质、管理制度等等,但归纳起来可分为五大方面,即通常说的: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什么机构?它的权限与责任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质量站是建设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 其权限有: 1.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2.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可令其及时妥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如在施工工程,则应令其停工整顿; 3.对于核验不合格的工程,可作出返修加固的决定,直至达到合格方准交付使用; 4.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可参加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5.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可提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因监督人员失误,失职,渎职而使建设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在核验中弄虚作假的,主管部门讲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触及刑法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共有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合同标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是涉及建设工程的服务,而建设工程又具有产品固定,不能流动,产品多样,需单个完成,产品耗用材料多,所需资金 大,产品使用时间长,对社会影响极大的特点; 合同主体的特殊性;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只有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经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才具有签约承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形式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合同样本和示范文本, 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国家对建设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也十分严格。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依据 在索赔原因发生时,当事人一方应该有充分的依据,才能通过索赔的方式取得赔偿。索赔的依据包括 I、合同和合同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当事人之间最基本的约定文件,并且只有为双方所接受的并编入有关工程项目合同才能作为索赔依据; 19、施工文件和有关资料;施工文件有一部分是属于合同文件的,如图纸、技术规范等,有一些虽然不是正式的合同文件,但它客观的反映了工程施工活动的记录,是证明索赔事实存在的证据,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III、前期索赔文件;前期索赔主要是研究和解决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投标后至签订合同前这一期间所发生的索赔问题。 IV、法律和法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公司法、海关法、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建设法规都会直接影响工程承包活动。
20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1.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同意的框架结构。 法规体系的构成,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建设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他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⑴建设法律。⑵建设行政法规。⑶建设部门规章。⑷地方性建设法规。⑸地方建设规章。其中,建设法规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 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规不得与比其法律效力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则,其相应规定将视为无效。
22.建设法规立法原则及实施 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建设立法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及要求。现阶段,我国建设法规立法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 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2) 法制统一原则 3) 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建设行政司法,指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 1) 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 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 2) 行政复议,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依法向指定的部门提出重新处理申 请。 3) 行政仲裁,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中调 解,作出判断和裁决。
23概述 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它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24.工程建设程序阶段的划分及其内容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报建(施工准备完成)→工程发包与承包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 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等。 3.
25.概述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执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
26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根据现行法规,我国各类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等级的划分情况如下。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一、二、三、四共4级。 2) 工程总承包企业。分为一、二、三共3级。 3) 工程勘察企业。按综合类、专业类、劳务类分别设置。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一个 级别;专业类资质原则上只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并在报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丙级;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4) 工程设计企业。按综合类资质、行业类资质及专项资质分别设置。其综合资质只 设甲级。行业资质设甲、乙、丙3个级别。专项资质则设甲、乙两级。
27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28.城市规划的制定 编制城市规划的方针: 1) 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2) 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 1) 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 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 3)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 4) 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城市规划的种类: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它包括:采用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综合交通系统和河湖绿地系统;确定分布实施的目标、途径和发展程序。 总体规划考虑的期限: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考虑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对城市30年至50年的远景发展进程和方向应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同时还应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其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并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相协调。 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29.城市规划的实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
30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有两种:招标投标和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 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 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4) 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31.建设工程招标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