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代表:
乙方(代理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企业代理服务协商一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代理范围
本次委托代理范围包括:工商设立登记代理,工商变更登记代理,公司工商清算代理,公司税务登记代理,公司税务清算代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企业银行开户代理,公司印鉴刻制代理,海关备案代理,环评专项许可代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理,地址挂靠一年,报税服务代理(包含公司注册),商标申请,版权申请,网站制作,其他: 。
根据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交委托事项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符合受理部门要求。
三、 代理费用
1、各项代理对应费用: 。
2、本次委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
3、甲方应在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4、甲方通过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收款账号: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5、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费已包含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如:验资费、评估费、财产转移专项审计费、询证费、工商清算审计费、税务清算审计费、公告费、特殊事项费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6、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已经包含税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四、 违约责任
1、凡属提供虚假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备或提供资料不符合受理部门(行政机关、行政部门、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等)要求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或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赔偿乙方受损费用并且重新提供材料。
2、协议履行期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