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铝 合 金 模 板 租 赁 合 同
工程名称: XX市XXXX项目
承 租 方: XXXX集团有限公司
出 租 方: XXXX有限公司
铝 合 金 模 板 租 赁 合 同
承租方: XXXX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 XX市XXXX项目 工程所需 铝合金模板 租赁事宜,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协商一致、规范租赁行为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概况
乙方按照现状将以下铝合金模板(以下简称“铝模”)出租给甲方:
合同单价包括:铝合金模板(包括一层竖向墙板、承接、飘台)、背楞、支撑系统(三层的铝合金模板支撑系统)、早拆系统(早拆梁及早拆头)、对拉螺杆、螺帽、螺母、销钉、销片、拉片、方通扣等易损配件。(其中销钉、销片按一层的数量提供,增加5%预留损耗)。铝模基本要素如下:
1、名称:铝合金模板
2、型号规格: XXXX-XX系列/XX体系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市XXXX项目
2、工程地点: XX市XX区
工程概况:
楼号
模板使用层数
模板使用范围
单层建筑面积
单层模板面积
1#
16
2层-17层
2#
16
2层-17层
3#
16
2层-17层
4#
16
2层-17层
5#
16
2层-17层
6#
16
2层-17层
7#
16
2层-17层
合计
备注:以上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以实际铝模发货面积为准。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模板仅限于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使用,不得转移到本工程外其他工地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150 天,该铝模的租赁时间按每栋楼单独计算。
2、本合同最终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最低起租期 150天(低于 150 天的按照 150 天计算,高于 150 天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3、免租期: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跨越春节的或冬季停歇(冬季停工)的,免租期 1 个月;免租期起止时间需经乙方书面确认。
4、延长租赁:甲方因工程需要须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 15 日前与乙方办理书面延租手续。
5、提前终止租赁: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退还铝模时,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租赁费用的结算方式。
四、租赁价款
租赁单价:
名称
使用楼栋
单位
数量(㎡)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增值税额(元)
含增值税合价(元)
含增值税金额(元)
铝合金模板
1#
㎡
铝合金模板
2#
㎡
铝合金模板
3#
㎡
铝合金模板
4#
㎡
铝合金模板
5#
㎡
铝合金模板
6#
㎡
铝合金模板
7#
㎡
1、本合同租金单价为约定模板使用相应楼层范围且租赁周期在 150 天以内的固定单价,不足 150 天,费用按 150 天计算。超过 150 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2、合同租金单价中包含了铝模板的租金、运输、装车、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指导费。
3、乙方纳税人身份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13 % 。
五、付款与结算
1、租金总额(暂定): 元(大写: ),本金额为暂定金额,实际租金总额按铝模实际租赁的数量、单价和时间进行结算。租金中包含增值税(税率13% )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2、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按新税率调整含税价格,具体以国家税收调整政策为准。
3、租金的结算:
按本工程实际铝模发货面积乘以租金单价进行结算。
4、租金的支付: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及比例: 签订合同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预计金额的30%作为本合同的预付款;铝模板进场前付至合同预计额的60%,过程中每月支付合同预计额的10%作为进度款,模板退场前付至合同预计额的95%,模板退场后3个月内付清实际发生的未支付租金、丢失赔偿、损坏赔偿等全部款项。
(3)结算时间: 每月20日对双方签字确认铝合金模板面积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双方共同确认数据为准。
(4)验收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材料单”上签字确认。
5、乙方应在每月对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等额的、符合其自身资质且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六、深化设计时间及技术服务
1、与甲方技术部进行技术交底,双方确认签字开始深化设计, 年 月 日前完成深化设计,并将深化完的图纸及资料等报于甲方技术部。在深化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索要安装图。
2、乙方需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工程所有单体工程的铝模的生产工作。
3、甲方技术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设计费免费,乙方提供全过程免费技术服务(包括前期技术支持、技术答疑、中期深化设计、与甲方进行设计沟通、后期与甲方进行面积核算等与设计有关的工作),需要乙方设计人员提供服务时,甲方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设计部。
5、设计变更:在甲方设计出现变更且因变更造成乙方根据原设计生产的模板成为废品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照 950元/㎡的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项,在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赔偿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新的设计方案。因甲方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且乙方已完成深化设计的,则甲方应按20元/平方米支付给乙方设计费。
6、乙方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乙方享有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文件的知识产权。
七、铝模的交货时间
1、铝模的交付、退还
(1)预计铝模交付时间:铝合金模板的暂定交付期限为本合同签订、预付款到账、深化图纸确认盖章后,三条件同时具备的40日内(重要、大型节假日除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全额支付预付款的,乙方有权延迟交货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交付期限根据甲方提前发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预计进场时间确定。深化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至少提前22日向乙方指定被授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分别告知工程项目各栋建筑物对应铝合金模板的预计进场日期(简称“预计进场日”),但是,预计进场日不得早于本款约定的暂定交付期限,如早于暂定交付期限,乙方无法按照该预计进场日交付铝合金模板的,不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各楼号整套铝合金模板暂定交付日期:
序号
楼号
暂定交付日期
备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2、铝模交付和退还的运输
(1)甲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实际进场时间;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到达交付地点的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装车由 乙方 负责并承担费用,卸车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退料时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清点数量,办理交接手续,甲方负责打包、装车,由 乙方 安排车辆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3)铝模数量清单的确认:材料进、退场均以甲方施工现场为确认地。进场的材料由甲方指定 在材料单上签字予以确认;退场时由甲方指定 和乙方代表 双方清点材料并签字确认。
(4)铝模进入施工现场后所有方甲方签收的铝模材料保管责任转移至甲方,直至铝模材料全部退场。因保管、使用不当发生铝模材料损坏、被盗、丢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损坏或丢失赔偿费
1、损坏或丢失模板赔偿费用按照950元/ ㎡计算,计算公式:损坏或丢失赔偿费=950元/㎡*实际损坏或丢失模板面积。
2、铁件、配件按附件一《租赁设备灭失赔偿价格表》所列价格赔偿。配件(销丁、销片)允许损耗率为5%,超出5%的,按照《租赁设备灭失赔偿价格表》中标准予以赔偿。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现有的场地、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
2、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进入现场的租赁物并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
3、甲方有责任对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租赁物进行修理,并根据丢失赔偿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办理租赁物租金结算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乙方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的单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租赁物;
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合同约定,将符合质量要求的租赁物及时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7、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租赁物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尾款后 3 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款项结清承诺书,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的送货小票中若出现违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 (1)、本合同的结算量依据为双方签字确认的铝合金模板实际发货面积;(2)、铝合金模板超期租赁费按实际发货模板面积计算;超出150天的,应支付超期租费。超期租费2.5元/(平米*天),具体进场时间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租赁的起始时间以单体铝模到达施工地点后开始计算,以全部模板离开施工现场之日作为租赁物租赁截止时间;(3)、铝合金模板确实损坏严重,经乙方确认无法修复的,甲方应按照损坏或丢失模板赔偿;(4)、本合同采取网银转账支付;(5)、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以双方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为准。(6)、如模板退场前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拒收租赁物并照常计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