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师范学院章程核准稿序言绵阳师范学院是年经教育部批准由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以育人为本服务地方为办学理念以立足绵阳面向四川辐射西部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面向坚持教学型应用型地方型师范型办学定位培养服务基础教育的优秀师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简称绵师院学校英文名称英文缩写为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号学校设有游仙校区和高新校区两个校区高新校区为学校主校区经举办者批准学校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2第四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项办学职能第六条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第七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教育持续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第八条学校设置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农学等学科门类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依法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第九条学校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受教育者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相应学位证书第十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实施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内部评估加强对各教学环节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十一条学校依法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师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确保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3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第十三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学校的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第十四条举办者依法管理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考核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任命学校校长和其他必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等事宜第十五条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和条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第十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创新和社会服务二自主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三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四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学科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五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六自主确定党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机构业务部门和附属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4七依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技术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八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完善分配制度九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十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十一管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十二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二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一节领导机制第十八条中国共产党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三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6四领导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与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一法律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年中国共产党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其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7第十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决议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对校长负责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8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中国共产党绵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学校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校党委相同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二节决策机制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形式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决策第二十二条学校党委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9第二十三条学校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党委常委会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党委常委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的校领导主持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校长或授权的校领导作出明确决定如暂不能作出决定也应有明确说明并记录在案校长办公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依法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制度及决策程序第二十六条学校对事关改革发展建设稳定的重大问题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凡提交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应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10第三节内部组织机构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保障和支持二级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的办学自主权第二十九条学校原则上以一级学科学科群实际需要为依据设置二级学院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二级学院是学校的办学主体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享有学校授权范围内的办学权人事权和资源配置权第三十条学校按照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扩大二级学院管理自主权二级学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二拟订本学院机构设置方案三制定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五负责本学院教职工的聘用管理考核和绩效酬金发放六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11七负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八负责本学院资产和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九负责本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和社会服务活动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一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一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坚持学院工作集体领导原则学院党组织与行政共同决策本学院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本学院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第三十二条二级学院院长是本学院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分工副院长协助院长履行职责第三十三条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共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分党委或党总支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全面负责本学院党的工作副书记根据分工协助书记履行职责第三十四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第三十五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可设置变更或者撤销12学校的党政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附属机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机构的职能各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第三十六条设立在学校的研究所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研发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授权设立管理及学术机构第三十七条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非常设机构校级非常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根据其职能分别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三十八条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第四节学术机构第三十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校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学校在二级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作为所在单位最高学术机构13为保证学术公正学术委员会接受校内师生员工对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质询学校对干扰学术委员会决策的现象应予制止和处理第四十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授予办法制定学位评定授予和撤销学位争议裁定等事项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第四十一条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学科组评议推荐情况及评审权限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评议或推荐评审第四十二条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立其他学术组织各学术组织的产生程序议事规则依据各自章程履行职责校长对各学术组织的决议有提请复议权第五节民主管理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二级教代会第四十四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14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二级工会组织第四十五条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青年思想引领团组织建设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及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的组织与引导作用第四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尊重和支持学生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第四十七条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成员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第四章教职工第四十八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四十九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15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第五十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五十一条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奖惩办理退休等学校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落实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在内的各项政策根据发展水平和实际条件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五十二条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四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6七就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自觉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爱护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五十四条学校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为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进行学术创新职业发展个人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学校同时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第五十五条教师应自觉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创造科学新知传播先进思想培育合格人才遵守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承担学术不端行为引起的后果17第五十六条学校对履行义务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对不履行义务的教职员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五十七条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设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处理教职工申诉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第五章学生第五十八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第五十九条学生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创新创业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18第六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一条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人生导航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服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设立助学金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纪学生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六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设立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依据其职责评议学生对学校有关学生处分及其他决定的申诉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19第六十三条学员是指在学校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培训没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学校依规给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或者其他学习证明第六章对外交流与合作第六十四条学校按照党和国家教育外事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依法保障来校工作学习的外籍人士留学生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加强与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以及行业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第六十六条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办学的咨询议事机构对学校办学定位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和监督为学校扩大社会合作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学校理事会组成原则议事规则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等遵照其章程执行第六十七条校友是学校声誉的重要代表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校友包括各个时期在绵阳师范学院含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绵阳教育学院原绵阳师范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受教育者和教职工以及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各界人士学校设立绵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章程开展活动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总会分支机构20学校通过校友会以及其他形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关心校友发展优先为校友提供继续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服务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第六十八条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设立教育基金会基金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接受社会捐赠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基金会尊重捐赠方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意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税务和财务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第七章经费资产与后勤第六十九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校友及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收入第七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依法管理科学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七十一条学校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增加办学资源第七十二条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第七十三条学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科学配置资产合理利用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国21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按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第七十四条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学校标志物和学校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第七十五条学校努力构建与地方高校发展相应的新型后勤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校内安全保障机制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与安全保障第八章学校标识第七十六条学校校训为厚德博学笃行弘毅第七十七条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徽志为题写校名的圆形徽标以MYe经变形为基本元素的图案MY为学校英文字母的首字母e代表学校所处中国科技城绵阳徽章为题写校名的长方形证章第七十八条学校校旗为蓝底白字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例为32旗面正中缀学校标准中英文校名和校徽第七十九条学校校歌为绵阳师范学院校歌第八十条学校校庆日为3月21日第八十一条学校网址为22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二条学校章程制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第八十三条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修订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二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三学校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四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章程的修订由校长办公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第八十四条章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校内其他规章制度与章程不一致或抵触的应依照本章程予以修改或废止学校办公室对章程的实施进行监督受理对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举报与投诉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本章程的书面解释与章程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八十六条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