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家具管理办法第一条学院家具指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学院的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档案柜书柜书架电脑桌椅实验台椅图书资料柜架学生上下床单人床和礼堂教室的固定桌椅讲桌以及其它各类桌椅凳台柜等第二条全院各单位使用的各类家具含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购买或制作的家具都属于学院的资产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三条国资实验设备处是全院家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家具明细账购置清查报废审批等管理工作各二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家具实施具体管理确保资产的账物相符具体分工如下1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的家具由后勤总公司归口管理2院长办公室及各会议室家具由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3实验室家具由所在院系归口管理4图书馆家具由图书馆归口管理5各部门家具由本部门归口管理第四条家具购置家具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按绵阳师范学院设备采购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批准的购置计划由国资实验设备处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所用的特殊家具由使用单位协助国资实验设备处购置普通家具的图纸设计由国资实验设备处负责特殊家具的图纸设计由使用单位负责第五条家具配置1正处级配置办公桌1张办公椅把三件套单人木沙发1套铁皮柜1套办公室装修时已制作橱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