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昆明市
出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 。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合同的续签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1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