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
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
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
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将该村位于东武沟桥北下三产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建设用
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
三、租期为永久,
四、租金每亩 95 万元,一次性付清。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
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 由此影响
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
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
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
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 与乙方
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
偿。
九、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或其它综合开发
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 不
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
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
有。
十一、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
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