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防火检查记录
(2030年度)
岗位防火检查记录使用说明
此记录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防火检查时使用,也可以作为农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时使用的内部记录文书。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农村、社区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有关单位、农村、社区,应对照有关建设标准要求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主要内容: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