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兹本人(价款人) 收到(出借人) 交付的借款现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元整),借款月利率自愿按5%计算。
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还清上诉借款本息,如逾期还清,愿意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诉讼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等。若有争议,出借人有权向 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特别声明:本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在本借条上签名前已对上述借款内容(包括空白处填写内容)已充分审查,保证不得提出异议。
此据
借款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人自愿为上述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担保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