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今因 购买华为公司设备 原因于20XX 年 XX 月 XX 日向出借人 稻壳儿 借到人民币 ¥ : 23000 元。(大写:零 佰 零 拾 贰 万 叁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
借款期限为 3 个月, 20XX 年 XX 月 XX 日到期还本付息,借款利息为月利息为 0.5 %。
借款由出借人 稻壳儿 以 现金/银行转账 方式交付借款人,借款人已实际收到上述借款。
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愿承担出借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出借人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管辖。
特立此为据!
借款人明细:
借款人(签字且按手印): 小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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