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近日出台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中国园林商情网9月27号信息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泸州市近日出台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1996年11月21日泸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绿线不得随意调整依法确定的绿线不得随意调整是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根据该管理办法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各类绿地绿线确定界线坐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确定的绿线不得随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在不减少规划绿地总量的前提下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按照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绿地率有标准该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绿地率作出明确规定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旧城改造住宅项目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且三十亩以上居住区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二旧城改造区仓储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三学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