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 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 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 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