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57号)统一安排,2015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进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至14日进行。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亳州市“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民办〔2012〕216号)精神,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通过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我市考生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参加并通过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亳州市考生(需通过所有科目)。
二、补助范围
2015年度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产生的报名、书本、培训、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
三、补助标准
通过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人1200元,通过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人800元。
四、补助程序
请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网上打印分数单、工作单位证明到市民政局办公室申请补助。
请民政系统、街道、社区和有关社会组织以及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生计生、信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