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参加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义工分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区社区义工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江海委函〔2010〕19号)的精神,实践社工+志工+义工”义工(志愿)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培养专业社工人才,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意义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目前,全国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急需培养大批具有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我市计划试点招募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可见,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将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推荐报考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江×区各义工分会、义工服务队负责人、志工、义工骨干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