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10年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甲方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乙方沈阳林苑园林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甲方建设单位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乙方施工单位沈阳林苑园林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10年绿化工程施工事宜特签定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作为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10年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愿共同遵守原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若原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协议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10年绿化工程2工程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5合同工期2010年5月12日开工2010年6月17日竣工总日历天数35天第二条补充合同价款工程补充总价伍万肆仟肆佰肆拾捌元陆角玖分小写5444869工程增量总价固定包死所有现场变更及签证不再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原合同价款与补充合同价款合计壹拾柒万陆仟柒佰零玖元柒角柒分小写17670977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95小写16787477甲方预留5小写8835工程质量保证金2011年6月底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第四条1甲方根据工程量清单扣除乙方种植未确定成活树木工程款乙方根据树木种植成活情况在秋季或第二年春季进行补植补植成活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扣留工程款并扣留20质保金乙方无偿负责补植树木养护一年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起诉第五条合同附件附件1绿化工程量增量清单附件2绿化工程量变更单以下无正文甲方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乙方沈阳林苑园林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