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退休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17 年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7) 6 号)
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 2017 年调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
人员 (含按国发 (1978) 104 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
员及按新政办发 (2017) 98 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
事部劳人险 (1983 ) 3 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
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
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
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
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养老金
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