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安管理学系及其专业
一、治安管理学系发展史
(一)历史沿革。
1、机构设置。
治安管理学系于1986年9月正式成立。
1978年1月,在江西政法干校基础上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1979年5月,学校内设七个机构,其中公安教研室为当时公安业务教学机构,袁世称任主任。1982年8月,公安教研室分为第一公安业务教研室和第二公安业务教研室。1984年9月,省政府批准江西公安干部学校改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11月,第一公安业务教研室改为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王彬任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主任。1986年,经省编委、教委批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设立治安管理学系,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改为治安管理学系,王彬任主任。
1988年2月,治安管理学系设公安基础理论教研组(组长孔芳生)、心理学教研组(组长高文阶,后为孔文杰)、治安管理教研组(组长邓光速)。
1992年6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机构调整为治安业务教研组(组长罗华顺)、保卫学教研组(组长刘明洁,后为周检平)、犯罪学教研组(组长陈雯)。
1997年9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机构调整为治安管理教研组(组长李小强)、保卫学教研组(空缺)、公安学基础理论教研组(杨瑞清兼组长)、犯罪学教研组(组长陈雯)。1998年筹建道路交通管理学系, 设交通专业教研室和交通实验室。
2000年4月,校党委决定成立校心理咨询中心,挂靠治安管理学系,由朱耀琴具体负责,咨询员有朱耀琴、陈雯、余泓。
2002年4月,校党委决定有关教研室归属作如下调整:治安管理学系安全防范技术相关课程与人员划归公安科技系;治安管理学系犯罪学教研室成建制划归侦查学系。
2002年8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刘小荣)、社区警务教研室(主任刘晓彬)、交通管理教研室(主任乐新宇)。
2007年11月,学校批准成立公共事务管理教研室。
2、学科发展。
1986年,治安管理专业正式招生。
1990年,我系教师编写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介绍保安服务公司的著作——《现代“镖局”——保安服务公司》。
1994年,增设公安保卫专业,首批招收普通大专生60人,1998年停招。
1995年,治安管理学系完成“模拟派出所”和“安全防范演示室首期工程”建设。
1997年12月,学校增设道路交通管理专业。1998年首批招收道路交通管理专业普通大专生60人。2000年明确交通管理专业并入治安管理学系。
2001年对860名学生进行了心理普查,为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了心理咨询,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001年,由学校主办、治安管理学系承办的第三届华东地区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学术研讨会在鹰潭龙虎山召开。
2002年,学校与南昌大学联合办学,2003年起治安管理学系与南昌大学联合招收法学专业治安管理方向本科学生,2010年停招。
2003年,增设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公共安全管理方向),2004年开始招生;2009年改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校安全保卫方向),并于同年9月正式招生。
2006年起,治安系承担公务员课程中的《公安基础知识》课程教学。
2006年11月,治安系承办了全国公安院校21世纪规划教材《社区警务教程》和《户政管理教程》统稿研讨会。
2006年,治安管理专业被评为江西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公安学概论》课程被评为省级优质课程。
2008年12月, “治安管理”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2008年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
2009年6月,治安学系组织500余名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统一组织协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演练,圆满完成任务。
2009年11月,《社区警务》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9年12月,承办的第十一届华东地区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学术研讨会。会议就招录体制改革与治安管理课程教学应对、三项建设与治安管理难点问题解决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2010年,设治安学本科专业,首批招收治安学专业本科生193人。
2010年11月,举办了第六届全国治安学学术研讨会暨治安系主任论坛,获得兄弟院校同行好评。
(二)治安管理学系概况
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治安管理、社区警务、交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四个教研室、学工大队、系办公室及应急管理及群体性事件研究中心。有1个公安本科专业:治安学专业;2个公安专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专业和1个普通专科专业: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治安管理学系现有教职工31人,专职教师20人,专职学工干部9人,兼职教师9人。专兼职教师中有教授9人,副教授11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博士1人,硕士15人。
治安管理学系现有本科学生350余人,专科学生1100余人,建系以来为公安战线及各行业共输出毕业生5000余人。
(三)教育教学
治安管理学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促教学,形成了教学、科研、实战三结合教育模式,教学、教研成果丰硕,连续多年被评为学校和公安厅的先进单位。
治安管理学系承担了本系四个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相关公安专业核心课程治安管理概论的教学任务、招录体制改革班治安和交通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以及学院其他有关专业的课程教学任务,总计课程63门,具体为:专科课程33门、本科课程15门、招录体制改革学员课程22门。同时,还承担了学院各警种、各层次培训教学课程10余门。
治安管理学系坚持以专业学科建设为核心,以课程建设为龙头,以打造精品课程为抓手,努力提高专业学科建设内涵和教学水平。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即《公安学概论》和《社区警务》,有两门院(校)级精品课程《群体性事件处置》和《治安管理学》;治安管理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近年主持或参与省级教改课题10余项,主持或参与编写了全国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系列规划教材及其他教材40余部;在实验(训)教学方面,建立了治安陈列室、社区警务实训室、公安驾驶培训基地等实训教学场所,建立了多个“院(系)局(所)”教学科研合作基地,聘请了邱娥国、陈勇琦等20名公安英模、业务专家和骨干为客座教授、高级教官或教官,建立了18个学生专业实习基地。
(四)科研工作
历任系领导注重以科研促教学、促年轻教师成长,确立了“以课题研究为平台、加强与业务部门协作交流”的科研工作基思路。建系之初,与省公安厅的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召开了全省第一届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预审研讨会,此做法延续多年,召开多届专业学术研讨会,促进了公安实践与公安教育科研的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1991年 “ 农村群体性冲突事件及对策探讨”课题被列为省社会科学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反映该课题成果的专著《农村群体冲突事件及对策探讨》(群众出版社1995年出版)是全国最早的相关问题专著。2004年以来,治安管理学系教师在各类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4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课题30余项,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公共安全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消防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等;荣获各类学术奖励90余项。其中荣获省高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二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自我校实施科研绩效考评以来,治安管理学系已经连续九年荣获学校“科研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公安厅或学校的先进单位。
(五)学生管理
治安管理学系现有治安学、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等2个层次4个专业、29个区队(其中7个本科区队,22个专科区队),共计1500多名学生。现有专兼职学生管理干部21人,其中专职10人,兼职11人,党员比例占80%,研究生比例占30%。
学生管理工作实行警务化管理,制订了完善的学生警务化管理制度,包括《治安系学生管理与操行评定实施办法》、《治安系学生寝室管理实施细则》、《治安系学生会章程》、《治安系团总支、学生会集合点名纪律作风补充实施规定(试用)》、《治安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治安系团总支学生会违纪处理方法》、《治安系早操、晚自习安排表》等等,严格贯彻一日生活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严密管理。
学生管理结硕果。2007年治安管理学系团总支获江西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0526区队、0621区队、0821区队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多名学生获省直团工委“优秀团员”光荣称号;0428区队徐振富同学不顾安危,勇救因翻车落水的五名中铁十四局职工,其中四人获救生还,被公安厅记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全省高校三好学生;多名学生在“中国首届警界明日之星论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江西赛区决赛)、省运会、南昌市交通知识问答竞赛、江西省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等多项赛事中获奖。学管干部注重学生管理理论研究,主持省级课题、发表学生管理论文多篇;多人荣获省、校级“优秀辅导员”称号。
敢打硬仗,圆满完成多项政治任务。我系应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及兄弟省市公安机关要求,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组织学生先后圆满完成“2008奥运圣火传递”、“南昌市湾里区第一届国际都市森林休闲节”、“2010年上海世博会”、“第十三届江西省运动会”、“第五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2010广州亚运会”等多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获当地公安机关一致好评。
二、治安管理学系主要专业介绍
(一)治安学专业(本科)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为系统、全面地掌握治安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治安行政执法、治安安全管理和犯罪防控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处理治安问题、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素质,其规格为:
(1)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高度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而奉献的精神。
(2)文化素质: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规范,具有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一定的创新发展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3)专业素质:掌握治安学、法学、公安学等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能;具备运用治安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了解社会治安防控的理论前沿及其发展动态,掌握社会治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形势研判能力。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同时,掌握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知识,具备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体能和警务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入警考核训练合格标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课程设置: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治安学基础理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户政管理、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处置、公共安全管理、涉外警务、道路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安全技术防范、保卫学等。
(6)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 1 \* GB3 ①第一学期安排军事训练4周。
= 2 \* GB3 ②课程实验实训:必修课的实验实训课开出率要求达到100%,专业必修课的实验实训教学课时占总课时量的30%以上。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为重点开设操作性实验实训,专业必修课程设置综合演练环节。
= 3 \* GB3 ③公安工作见习:时间不少于12周,安排在假期进行。
= 4 \* GB3 ④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个学期。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拟被公安机关录用的学生,实习前参加“二段制”岗前培训班的学习,为期4周,这些学生经过培训后安排顶岗实习,实习时间10周。没有被公安机关录用的学生直接安排实习,实习地点为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时间14周。
= 5 \* GB3 ⑤毕业论文:第六学期撰写学年论文,第八学期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7)毕业规定: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修满168学分,其中必修课112个学分,通识限选课7个学分,通识任选课9个学分,专业选修课14学分,独立设置的实践课2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准予毕业。
(二)治安管理专业(专科,学制三年,略)
治安管理专业(专科)是我院的主干专业之一,于1984年设置并筹建,1986年正式招生。专业开办20余年来,一直受到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学院的高度重视,大力开展专业学科体系建设,使该专业成为学院核心专业之一,并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成为我省治安管理专业教学、科研和治安民警、公安派出所长、治安大队长、治安支队长业务培训基地。20余年来,治安管理专业先后向全省以至周边省市输送5000余名合格毕业生,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在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已自成体系,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治安管理专业现有2008、2009、2010级共15个区队,共有学生900余人。
根据治安管理专业学科体系的内在规律和治安实践工作的现实要求,遵循“厚基础、宽口径、先通后专、通专结合、柔性专业方向”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思路,同时在实践、实训教学方面紧跟社会治安形势和实际治安工作的需要,治安管理专业教学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强调夯实基础,开阔知识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课程设置,适当泛化通识课程,合理调整专业课程。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分出专业课层次,突出主干专业课。在教学中,不断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学时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训课程体系,强化公安实践技能培养。更为重要的是,治安管理专业教学团队积极适应当今世界警务变革趋势和社会治安形势要求,着力培养学员增强服务意识,协调各类工作关系以及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基于此,治安管理专业着重开展学生培养 “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即社交能力。着力解决学生更多的掌握社会交往的新内容、新方法,强化社会交往学科之类的课程,使之成为治安管理专业的特色课程,使治安管理专业学生熟悉公众心理,具备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三)交通管理专业(专科,学制三年)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公安学、交通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公安工作,特别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基本规格为:
(1)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科学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崇尚正义,严格执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公仆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英语水平达到教育部门规定要求,借助工具书,能够阅读、翻译本专业的英文资料;掌握计算机的一般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散打、擒拿、射击、查缉、汽车驾驶等警体技能,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掌握公安学科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