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生管理工作
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制度
一、管理机构
从省公安学校首期培训班学员465名到目前6000余名在校生,从建校初期的在职干部轮训教育,到1978年全日制普通中专教育, 1985年首招刑事侦察专业普通大专生、2002年与南昌大学联办法学专业本科班、2007年与西英格兰大学进行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2010年本院本科招生,60年来,生源、办学模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从军事化管理、半军事化管理到警务化管理,由传统管理方法逐渐向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人性化的科学管理发展。
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设教育科管理学生。
1954年,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调整各地公安学校组织机构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成立教务处。教务处直接管理学员队。
1958年,江西政法学院成立。当时学院未设系,设公安、政法两个大班。公安分三个班,政法分五个班。公安班由公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一、二、三班由政法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四、五班由马列主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负责联系和管理的机构派出教师担任各班班主任。江西政法学院下马后,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基本沿用这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