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苗圃育苗规程
(Guidelines and rules for raising seedings in gardens and nurseries )
第一章 总则1.0.1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苗圃技术管理,提高育苗技术水平,满足城市园林对苗木、草坪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主要对北京地区园林绿化需要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草坪繁育技术做出的规程。1.0.3 园林苗圃要针对园林绿化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学试验,推广,采用新工艺,培育出品种纯正的新优、健壮苗木。第二章 圃地的区划第一节 圃地应具备的条件2.1.1 苗圃地的坡度以1-2‰为宜,坡度过大地段应整成梯田。2.1.2 苗圃耕地应为壤土,PH值保持在微碱性,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0%。水解氮40-60PPM,有效磷20PPM,有效钾60PPM。2.1.3 圃地应水源充足,排灌方便,交通便利。第二节 苗圃区划2.2.1根据育苗生产需要,苗圃应划分为生产区,辅助区和管理区。2.2.2生产区用地不得少于苗圃总面积的75%,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小区;a)、繁殖区:包括有性繁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