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领导班子代表述职汇报
下面,我代表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就履职情况,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将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超常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平安的大目标中去推进、放到建设法治的大背景中去开拓。
一是着眼于“四大一新”,保增长。立足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定位,通过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主题实践、“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等系列活动,围绕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园区企业”工作,为各类协会、商会、企业和个私企业主提供五大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找准服务“四大一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着眼于“法援工程”,保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我们一项重要职能工作,是构建和谐、维护公平、促进公正的一项民生工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做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一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51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9件,援助困难群众89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900余万元,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等讨工资、赔偿金、补助款达500余万元。维护了众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前不久,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总工会、夏埠乡二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经验得到省厅领导和全省各兄弟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是着眼于“中心工作”,促和谐。在“联建共创”工作中,我局积极跟进,主动服务,有效配合,有针对性开展了联建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我局负责联建共创市区包干路段,在每次的检查考核中都是排名前列。
四是着眼于“平安”,保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始终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在新农村建设和督导乡镇工作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组建农村律师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新农村建设和督导乡镇点开展“送法下乡”和免费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履职、创新特色,有新发展
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担负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公证服务、律师管理、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是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开展“律师与乡镇、街办结对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市各乡镇提供了一名义务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律师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活动,资助了一批贫困学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组建信访工作律师志愿团,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既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又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强化公证工作。紧绷“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这根弦,始终坚持依法办证、依规办证,市公证处连续八年被省司法厅评为质量优胜单位。公证服务已全面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积极履行法律保障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全市4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建设项目,高规格建成使用31个,规划在建10个。配齐配强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34人。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大力推进帮教安置工作。加大《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扬帆安置”、“爱心帮扶”、“扬帆培训”帮教安置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帮教安置“工作月”专项行动,与省第三监狱、市看守所等联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