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2018年,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我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为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司法局下设政治处(警务督察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8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天缘律师事务所、农业综合开发区司法所等3个直属单位,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专项编制39名,实有3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1名(党组成员1名,科级长2名,维吾尔族干警8名。)
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情况
(一)履行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反腐勤政相关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划定纪律红线,强化规矩警示,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成果。发挥领导职能,狠抓队伍理论学习。以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交流分享、编每月一期发《学习文选》、建立QQ群、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党建、党的创新理论、法制城市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研讨,突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民族团结和维稳反恐、司法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本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党员干警集体学习35次,通过办公平台推荐安排自学25篇次,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学习讲座15次。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决定部署、人员调整安排、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明确副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党组成员(已获批准落实),研究调整了班子领导分工,对党总支构建进行了适当调整(由3个党支部变为2个),派出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拔任用了两名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党政班子、党组织和科室的工作力量。2018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体现,全局党员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作事故和严重失误,实现了班子坚强清廉、队伍有力安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与安排,组织制定《市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月,围绕修身、律己、用权三个专题安排了9次集中学习讨论,4名县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结合分管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学习研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同时在《学习文选》和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宣传,将政策文件、学习研讨、党课荟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先关活动要求积极发布更新,发布专题教育动态,拓宽学习路径。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检查对照,深刻剖析反思,共计查找梳理出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的53条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每周定期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教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上,充分信任支持、合理使用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警,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我局民族团结工作成果。
(二)拓展领域、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1、建立推行个人诉讼保险体系。根据市委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个人诉讼保险体系在我市的建立和实施。在分别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疆内外高校专家教授进行业务接洽和专题研讨后, 2018年6月18日,市政府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例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在我市开始运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制定了个人自主自愿购买(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出资为特定人群投保相结合的运行方式。推动市区两级财政解决我市特定人群的投保资金。并按照市委主管领导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个人诉讼保险制度一系列推介宣传活动。截至目前,个人自愿购买个人诉讼保险的有39份, 受理特定人群的个人诉讼保险案件57件。该制度的推行,为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保护群众诉讼权利,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是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难题,推进我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有益尝试,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2、构建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在我市研究制定依法治市考核评估体系。为落实法治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市依法治市办依托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律师协会成立课题组,以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通过对内地相关城市和白碱滩区法治城区考核体系的调研论证,初步制定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目前该体系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中。
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大力推进法治月,由市司法局党组牵头,组建法治文化建设调研组,对各区、相关单位、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评测,研究确定了以树立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宗旨,突出法治文化宣传在全市文化整体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的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协调市区两级完善全市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切实增强加强法治、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做好自治区“六五”普法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2018至2018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驻市企业等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小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突出重点,对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获得自治区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等项法制学习制度,建立县处级干部学法述法和任前法治谈话与考试制度和公职人员学法登记制度。在市委党校建立干部学法培训基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会同市人社局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学法考试两场16人次,围绕公务员法、宗教事务条例、“一反两讲”及“三非”等内容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法治考试。2018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组学法240次,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93期,领导干部讲法305人次;三是着力提高法制宣教实效性。利用 “宪法法律宣传月”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充分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法制教育宣教,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深入开展。以专题会议、多媒体、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创新宣传媒体,引进先进设备,区分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工作,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研究与实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我心中的法治城市”演讲征文、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多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安排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共60余场次,内容涉及“一反两讲”、“三非”、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校园安全等。四个区开展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316次77828人次,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309次。
(二)坚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的实际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要责任到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集中力量有效稳控化解。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围绕街道社会管理(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加强与街道信访办、维稳中心的工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建立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与分析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矛盾纠纷等不和谐因素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巡视排查。同时启动每周五“零汇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纳入区局考核项目。在“春节”、“斋月”等节点时期,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实行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即在事件发生的前三个小时之内及时上报,以便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以上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313件,同比上升10.1%,涉及当事人11774人,金额2466万余元。调解成功5264件,调解成功率为99%,通过人民调解防止群体性上访9起233人。 2、积极开展物调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在去年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司法厅选取我市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市,探索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运行。我局领导班子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福利化保障和商业化管理并行的特点,研究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自治组织与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分区承办的工作运行机制。分别在克拉玛依区胜利路、白碱滩区中兴路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力保试点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市共调解物业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82起,调解成功率为98%。 有效调处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维护全市民生工程的正常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市社会经济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司法所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年初,按照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和目标,我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注重引导司法所内外兼修,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2018年,我市14个司法所紧紧围绕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九项工作职能,特别是各地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全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