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函的写作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 8条规定: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
之间商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在公文大家庭中,
函是为数不多的平行文,相对其他文种更为灵活、轻松一些,适用范围也十分
广泛。
函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是沟通性强。因为函的适用范围是不相隶属
机关之问相互商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这种业务关系就决定了相对其他文
种来说,它需要很高的沟通性;第二是灵活度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行文关系灵活,没有上行文或者下行文那么
严格级别关系的要求,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语言、语气可以相对轻松
一些: 其二是写作格式灵活,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函有其特殊的格式
要求,不同于其他文种-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把函分为几种类型; 第一种,从性质上划分,函可以分
为公函和便函。公函主要适用于各级机关之间比较正式的公务活动; 便函更多
是用于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一些事务性工作的处理。第二种,从发文目的上
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发函是发文机关由于某些具体工作要求,向受文
机关发出的文件: 复函是受文机关在收到发文机关函件后,按照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