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结算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1.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1.2、如一方在期满时终止合作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双方在期满后默认延续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同等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订购货物应下书面采购单告知乙方,如有更改或有其他变动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取得双方的书面确认。
2.2、甲方必须在协定日期之内付清所有货款,否则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并有权选择是否终止本协议而无需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2.3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复印件 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书。(以上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3.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及时给予调换。产品是人为损坏的,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后给予调换。
3.3甲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并自动转换成现金交易。
四、特殊约定
4.1 甲方员工通过,QQ,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工具向乙方采购商品或者接收商品,该行为视为甲方行为,并可做为交易依据。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甲方员工订购产品或者接收产品之行为。
五、费用与结算方式
5.1乙方每月 日前向提供甲方上月订购产品的月结账单供甲方审核,甲方如对该账单持有异议,应自乙方送达账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每月货款在 内结清。(例:4月份货款应在 月份30日前付清,5月份货款应在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