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拟向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为“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由于客观原因,乙方客户需提前提车, 乙方申请提前垫资,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垫资事项
1.1甲方同意为乙方此次融资资金需求提供垫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此笔垫资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
账号: ;
1.2乙方同意将贷款银行审批通过发放给乙方个人汽车消费款发放至以下指定账户,作为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的垫资款项,并出具划款授权委托书:
户名: ;
账号: ;
1.3垫资期间为自甲方将此笔垫资款转入本协议第1.1条指定账户之日起至贷款银行将乙方贷款款项划入本协议第1.2条指定账户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天。否则,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期,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利按垫资金额的 ‰(千分之 )向乙方收取延迟金,延迟金必须在甲方同意延期时缴纳完毕。
乙方贷款事项
2.1乙方委托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的个人汽车贷款(贷款金额以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贷款通知书》为准)。
2.2 乙方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以贷款银行审批为准,若贷款银行所审批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未能满足乙方贷款申请要求的,不视为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保证及违约责任
3.1乙方保证向甲方及贷款银行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乙方个人及家庭除银行贷款外无债务纠纷,无担保纠纷;
3.2若乙方不偿还甲方所垫付的全部代垫款的,乙方愿意接受郑州市 区法院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