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有甲方将位于 ,面积约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1、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半年租金 元整,六个月付清,每次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个半年房租,如不按时交纳房租,直接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如乙方转租须经甲方同意,不经同意乙方无权转租,转租方应与甲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如违此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房屋内所有的固定装修不得随意改动主体结构,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甲方。
5、租期内,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各种税由乙方承担并及时交纳。
6、乙方需交纳押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终止时乙方结清所有应交费用,并保证室内设施完整后,甲方则将押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7、租期内,因乙方原因使本房或邻居房屋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8、租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如有违约,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9、地震、水